来源:新经济IPO
撰文:毕峰;编辑:刘白
没想到,一份贪官“忏悔录”不小心将一家火速撤单的科创板IPO公司的秘密给曝光了。
递交招股书2个月就撤单
上交所官网披露显示,2021年5月18日,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申请撤回申请文件。不过,浙江日风电气及其保荐人均未披露撤销上市申请的原因。
2021年5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终止对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2021年3月17日,浙江日风电气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到5月份火速撤单,仅仅过了两个月,可以说是科创板历史上撤单最快的IPO公司之一。
根据招股书,浙江日风电气拟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亿股。日风电气计划募资61349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照此计算,浙江日风电气IPO估值约24.5亿元。2018年-2020年,浙江日风电气营业收入分别为2.3亿元、2.69亿元、5.12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81万元、3821万元和7063万元。
招股书显示,卢钢、章旌红夫妇通过直接、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84.89%,是浙江日风电气的实际控制人。
2021年5月12日,中央纪委官方公众号披露了2020年4月落马的浙江省原国资委副主任朱恒福的忏悔录,其中提到某省属银行原副行长通过“刚兑”向其行贿的故事:“之前,省属某银行原副行长说要帮我理财,利润很可观。于是我筹集了480万元委托他理财,但后来碰到了股灾,眼看我筹来的部分钱还款期限快到了,如果从账户里取钱还款,理财就落空了。他知道后,就打了300万元给我作为补偿。为了逃避监督,我就叫他直接打到 了收款人的账户上。”
财新网近日在相关报道中引述知情人士的话称,上文内的这位“原副行长”指的是浙商银行原副行长张长弓,他曾因朱恒福案被约谈过。
海豚财经注意到,朱恒福案不仅扯出了输送利益的浙商银行副行长张长弓,还扯出了一家行贿的科创板IPO公司—浙江日风电气。
“低价入股”账面获利2400万
朱恒福忏悔录显示,朱恒福 1965年8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机关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0年4月,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朱恒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朱恒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朱恒福涉嫌受贿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4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恒福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对其受贿赃款及孳息合计144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忏悔录”显示2009年至2019年,朱恒福利用担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和浙江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价购股、由他人支付购股款、直接收受现金等方式,收受何某、浙江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等8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万余元。
这里的浙江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卢某疑似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卢钢。
“忏悔录”详细描述了浙江日风电气及卢钢是如何向朱恒福行贿的过程。
2015年上半年,朱恒福向相识多年的临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透露想炒股赚点钱的意愿,收到“提示”的何某心领神会。很快,在朱恒福未出资的情况下,何某以炒股获利的名义将100万元转入朱恒福外甥女婿方某某的银行账户,朱恒福予以收受。
2015年上半年,老板卢某所在公司进行股改并增资扩股,卢某找到朱恒福,提议让他以公司内部职工价格购买股份。朱恒福便与他的“好友”何某商定,由何某垫资并为朱恒福代持200万股股份。
企查查显示,2015年,浙江日风电气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从536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其中创始人卢刚出资由804万元增加至1200万元。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新进股东中何春于2015年12月出资200万元。这和朱恒福“忏悔录”中讲述的“由何某垫资并为其代持200万股股份”的说法吻合。
2016年,朱恒福再次以内部员工价购买200万股股份,总价324万元,由卢刚代持。
企查查显示,2016年1月,浙江日风电气再次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10618万元增加570万元至11188万元;实缴资本由9500万元增加1688万元至11188万元。
企查查显示,何春名下有两家持股90%的公司:临安花园利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临安市协和经贸有限公司,其中后者已经注销。何春还持有杭州市临安区兆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对应1500万元出资额。
值得注意的是,何春还通过临安花园利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入股了浙江建设环境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有20%股份,浙江建设环境有限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设施集团,穿透后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临安花园利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入股浙江建设环境的时间为2014年6月。而朱恒福2013年5月开始担任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在何春公司成功入股浙江建设环境后半年左右,即2015年上半年,朱恒福以“炒股”的名义何春索要了100万元。这仅仅是巧合吗?何春是否通过行贿朱恒福进而入股了国资子公司浙江建设环境呢?
浙江建设环境背靠大股东,从成立当年起就实现了盈利,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浙江建设环境营业收入分别为1045万元、2824万元和56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498元、1.99万元和69万元。2016年之后,浙江建设环境未再披露业绩数据。
海豚财经注意到,在朱恒福被查之前,他通过关联人承接了何春代持的浙江日风电气股份。
浙江日风电气招股书显示,2019年5月13日,何春与朱恒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何春将其持有公司200万股股份以5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恒章。何春转让的这200万股股份就是他代替朱恒福持有的。招股书并未披露朱恒章的个人信息,不确定后者是否为朱恒福的关联人。企查查显示,2020年4月27日,朱恒章从浙江日风电气的股东名单中退出。彼时正是朱恒福刚被纪委留置的时间。
招股书显示,2020 年 7 月 14 日,润丰集团与朱恒章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朱恒章将其持有公司 200 万股份以 56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润丰集团。润丰集团实际控制人是浙江日风电气创始人卢刚夫妇。这意味着,卢刚以564万元的价格回收了朱恒福被代持的股份。不过,卢刚回购上述股份的价格为2.82元/股,但同时间他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的价格则在6元-7元之间,差距悬殊。如果按照上述价格计算,截至2020年7月,朱恒章持有的 200 万股份账面价值约1200万元。
不过,朱恒福2016年以324万元认购并由卢刚代持的200万元股份是如何处置的,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这一违规代持行为,也没有披露是否进行了代持还原。按照2020年7月浙江日风电气股份转让价,朱恒福通过何春和卢刚代持的400万股股份账面价值约2400万元。
根据忏悔书,供出朱恒福受贿线索的应该是他“相识多年”的好朋友何春。
2019年11月,何春被纪委留置,早于朱恒福被查处的时间。而朱恒福自称“没有第一时间向组织坦白交代,他认为何春是因为他自己公司的事被留置,应该不会牵涉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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