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是法国19世纪著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他的作品拥有相当广泛的读者,在世界各国都有影响。其幼年丧父,生活贫困,当过公证人事务所的见习生,后又做过办公室抄写员,凭着刻苦和勤奋,终于写出了《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小说,至今仍在世界各地流传着。他是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作家,写作方法也极其独特。他虽然不像雨果、巴尔扎克、左拉等人在创作的同时有着自己系统的理论主张,但他写作中一些具体做法,却很有趣。
首先,喜欢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写不同体裁的文字。有不少作家写作时喜欢用自己所固定的稿纸,其中以用白纸为多。大仲马却很奇怪,他喜欢用有颜色的纸张写作,而且不同体裁的文字,他会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如他要写诗了,就用黄色的稿纸;想写小说了,就换成蓝色的稿纸;要写散文了,又换成玫瑰色的稿纸;要写杂文了,再换成浅红色的稿纸,否则就难以下笔。这样倒也好,一种文体一种颜色,便于整理,也便于寻找。至于这种纸张颜色的选择是否有利于创作灵感的迸发,一时还难以知道,只有大仲马本人心里明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这种纸张颜色的选择,有利于他的写作,或许能激发他的创作欲望,或许能使他容易进入创作状态。总之,多少有点条件反射吧。当然,这是他本人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写作方法。
其次,写作要沉浸到自己的内容中去。与巴尔扎克一样,大仲马写作也非常聚精会神,常常会沉浸到自己所写小说的内容中去,如同与小说中的人物一起生活和谈话。有一次一位英国客人来找大仲马,忽然听到大仲马的工作室里发出一阵笑声,他便对大仲马的仆人说:“我要等你的主人单独在家时再进去。”仆人说:“我的主人现在的确是单独一人呀!”原来刚才的笑声就是大仲马发出的,他是在一边写作,一边与书中的主人公说话呢!大仲马白天写作,与书中的人物一起生活,到了晚上,他才回到自己的生活中来,与朋友交往、聊天。有人便问他:“你苦写了一天,第二天怎么仍有精神呢?”大仲马回答:“我根本没有苦写过。我并不制造小说,是小说在我身内制造着它们自己。”原来他早已沉浸在小说之中,与小说中的人物、事件打成一片了。
再次,主张写东西要引人入胜、使人愉快。大仲马曾对朋友说:“作家的事业,是为了使读者生活得愉快,不使人们愉快的作品有什么价值呢?”他这样说,与他的实际写作情况有关。因为这时他经常为报刊写连载小说,而写这些小说的主要目的,就是让读报的人喜欢读,供他们休闲娱乐。因为这个情况,大仲马所写的小说故事性就必须强,要引人入胜,吸引人看下去。所以,他写的小说,无论是《基督山伯爵》或是《三个火枪手》,都有着惊险的场面,曲折的情节,绘声绘色的描写,总使人想知道主人公的命运和结局。这是他小说的一大特色,也成了他小说创作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的确,大仲马是一位极有个性的作家,他的写作方法确实与众不同。他的刻苦勤奋和在写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方法,特别是能沉浸到自己作品的内容中去,与之融为一体,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孙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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