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山人才房配租对象包含什么人
创始人
2024-09-28 23:25:05

配租对象范围

(一)优先配租对象

1、顶尖人才;

2、特聘人才;

3、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4、正高级职称人才;

5、博士人才;

6、年轻人后备人才;

7、高级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8、广东优粤卡持有者;

9、来我市革新创业的港澳年轻人;

10、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职员;

11、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档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职员;

12、省市级革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13、柔性引才人才;

14、各镇街急切需要人才。

(二)其他配租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具备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配租原则

(一)人才房保障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应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要,同层次人才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入住。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适合房源的,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如申请人舍弃选房的,后序职员依次递补。

(二)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出租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的人才(用人单位),自弃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第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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