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至少包括吉林、山西、福建、宁夏、大连等地首笔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成功落地。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是阶段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创设于2022年4月,并于2024年4月扩大至全国,支持范围包括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等。
央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余额仅21亿元,距离400亿元总额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上述“一低一高”的数据揭示了金融机构发展养老产业金融存在的难度。自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以来,21世纪经济报道对养老金融领域进一步加大了报道力度。在2024年的多地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受目前养老产业整体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现有项目普遍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想要短期内大幅提升养老产业金融的支持力度还有一定的短板。
“我们以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为契机,加大对养老行业的研究和分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普惠养老供给。”对于福建省首笔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提供信贷支持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在官方明确养老金融的定义之前,不少学术研究或者官方文件普遍将养老金融划分为三类: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尽管金融机构在养老产业金融服务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已经积累了相对较多的实践经验。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金融被赋予了更加重要的责任使命,如何高质量写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需要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完善养老金融体系,着力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建设与中国人口老龄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任务艰巨繁重,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好资金融通、支付清算、资产管理、分散风险等重要作用。”一家大行养老金融部总经理表示。
“2024年将是养老金融从理论探索走向全面实践的元年。”2024年12月中旬,清华五道口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在一场会议上总结称。
董克用是研究养老金融的代表人物之一,2015年其领衔的研究机构首次提出将养老金融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并持续发布研究报告,聚焦分析国内外养老金融最新发展动态、提出政策建议。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养老金融“三分类”出现在不少研究机构、官方文件中,也有不少头部金融机构将养老金融业务按照这三个分类来持续推进。
具体来看,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养老金金融主要围绕养老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以及商业养老金提供的受托、账管、托管、投管等服务;养老服务金融主要围绕老龄人群进行的适老化改造、各类“金融+养老”综合服务等;养老产业金融主要围绕银发经济相关的产业及产业链服务。
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其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策等顶层设计。记者了解到,自养老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出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督促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早在2024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就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出台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对于养老金融未来5年目标,文件提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对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更好满足养老金融需求。
2024年12月8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首次界定了养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养老金融是综合运用信贷、保险、债券、股权、理财等金融工具,满足社会成员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服务银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总和,包括养老金管理、银发经济融资与风险管理、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及老年群体金融权益保障等。
记者注意到,在政策不断出台的同时,包括上述农行在内的金融机构普遍完善升级了养老金融服务:工商银行总行党委成立服务“五篇大文章”领导小组,组建了养老金融部,牵头全行养老金融工作,38家一级(直属)分行均成立养老金融委员会;建设银行发布集团养老金融统一品牌“健养安”,全面启动养老金融“十项行动”等。
金融机构积极完善升级养老金融服务,一方面是政治性,体现责任担任;另一方面是人民性,市场需求广阔。一家国有大行的研究显示,2035年退休的人群将推动养老市场快速扩张,相应地,养老金融或将成为我国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机构发展业务的蓝海市场。
2024年12月12日上午,在人社部等部门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后宣布,于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此次扩围前,个人养老金业务已经超期试点了一年多(原定一年),参与人数超过7000万人,但总体仍呈现“开户热投资冷、缴费意愿不高”的现象。
作为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不仅仅是为参与人新开立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进行相关产品的投资,还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发展方向的重要改变,这必将推动金融机构未来逐步调整养老金金融业务发展重点方向。
目前,我国养老三支柱中的第一支柱各项保障基本健全,占较大比重;第二支柱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占比相对略低;第三支柱处于发展初期,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大环境下,个人养老金对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和提高个人养老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表示,在现代社会,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也是家庭财富中重要的一部分。在过去的20年里,家庭财富增长迅速,养老金金融在其中的占比也在快速增长。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将大幅提高金融资产在家庭财富中的比重。
国金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舒思勤估算称,考虑到个人养老金在EET模式下,领取时需补交3%个税,因此预计10%及以上税率人群方为个人养老金客群,因此预计参与个人养老金仅对2605万纳税人有较大吸引力(6512万*40%),以人均6000元缴存金额测算,预计个人养老金规模有望达到1563亿元/年。
“随着个人养老金规模及相关投资的增加,可能会给养老产业带来更多资金投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制度的全面推开还有望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养老观念的转变,个人养老资金的增加也可能促使老年人选择更多元、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如养老社区、运动保健、康复护理等,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供给的优化和升级。”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认为。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养老金“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的提出是此次政策最大亮点之一。兴业研究认为,从客户端的需求来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以及养老财富储备相关的投资顾问服务能够较好地契合居民当前的痛点;从机构端来看,开展“默认投资服务”等养老投顾业务,并收取适当的费用或也将成为银行未来拓展中收的重要途径。
今年也恰逢企业年金制度实施20周年,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19万亿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2.56万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养老金融中具有很大潜力的产品,无论是从民生需要和健全养老金制度体系出发,还是基于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导向,都应当重视发展好企业年金。
“必须持续优化企业年金的发展环境,着力推动企业年金产品创新,包括推动市场主体创新企业年金产品并增加附加值等,因为企业年金虽然具有政策性,但总体上仍然属于金融产品,作为产品就应当充分发挥产品的效应,即通过提高附加值来吸引更多客户,这是一条必由之路。”郑功成同时强调。
在政策性养老金之外,金融管理部门也积极推动商业养老金的发展,《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出台,相关业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养老第二、第三支柱的逐步发展,不少学者建议逐步打通二者之间的联系,以更好促进发展。郑秉文认为,第二、第三支柱都采取税收递延激励方式,实现互通首先可以节省管理成本,其次权益也将更加公平,再次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会有与企业职工一样的个人养老金财富,对于个人而言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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